□记 者 赵 兵 报道 □通讯员 于世杰
本报7月4日讯 6月28日下午5点左右,蒋某驾驶三轮车与一轿车发生刮蹭后逃逸,为逃责任,蒋某竟又买了一辆同型号的新车。3日下午,蒋某被抓获。 蒋某驾三轮车到各饭店收买泔水。6月28日下午,他驾三轮车拉着几桶泔水驶至文化西路、山大路路口时,与一轿车发生刮蹭。蒋某与轿车车主姜某都下车查看,蒋某提出将三轮车靠边停靠,骗住车主后,他开三轮车逃走,姜某随即报警。 民警到现场,姜某却没有记住三轮车车牌号,只记得车体是蓝色。民警调取事发路段监控,确认一辆蓝色三轮车曾在事发前10分钟,经山大灯岗东侧护栏缺口进入文化路,但监控亦未拍清车牌号。 民警又走访事发地点附近的饭店,7月2日下午,海悦建国饭店一工作人员反映,有一辆蓝色三轮车来拉泔水,民警立即赶到饭店地下一层,找到了正在装泔水的蓝色三轮车,但此车未悬挂号牌,还是一辆新车。以该车未悬挂号牌为由,民警暂扣驾驶人蒋某的证件和车辆。 3日,经轿车车主姜某指认,蒋某承认了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并逃逸。蒋某交代,他将那辆肇事三轮车停在羊亭镇某养猪场,并于7月1日购买了一辆同型号三轮车,企图瞒天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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