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莱芜昨开出首张“营改增”发票 |
| 627户纳税人改缴增值税,部分企业税负少四成 | |
- 2013年08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
|
本报8月1日讯(见习记者 于鹏飞) 8月1日凌晨,随着莱芜市雷电防护技术中心顺利开出第一张现代服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莱芜“营改增”试点工作成功启动。截止到7月底,莱芜市共有627户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莱芜市雷电防护技术中心是莱芜市“营改增”试点企业,8月1日凌晨,该企业顺利开出第一张现代服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标志着莱芜“营改增”试点工作成功启动。为确保“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莱芜市国税局在全市办税服务厅新设18个“营改增”专用窗口,配置了36名专职工作人员。为做好“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申请确认工作,市国税局与市地税局沟通联系,建立了联合办公和联合确认制度。在7个联合办公点,集中办理“营改增”纳税人确认工作。截至7月底,全市确认“营改增”试点纳税人627户。市国税局对他们进行了普及性培训,在此基础上,又举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重点企业培训班,对重点企业进行营改增纳税申报培训。截止到7月底,莱芜市共有627户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7月27日,莱城区国税局在小洼办税服务厅开展应急演练,演练模拟办税高峰期排队,办税厅突然停电,发生网络故障以及纳税人对不了解税收政策与前台发生争执等场景,为全面推行“营改增”工作夯实基础。截至目前,莱城区国税局已有350户试点纳税人正式纳入国税征管范围,其中年应税服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22户企业全部认定为一般纳税人。销售额小于500万元的企业可以选择做小规模纳税人,一旦划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就从原来营业税的5%,降为增值税简易征收的税率3%,税负下降超过40%。 “营改增”试点启动后,最直接受益的是第三产业,“营改增”可以减少重复征税问题。对莱芜市而言,“营改增”能够带动经济结构转型,实现经济可持续性增长,符合全市经济发展长远利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