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代表踊跃发言,阐述自己对出租车运价调整意见 |
谁分担涨价费用,争论最激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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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8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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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车司机代表在写自己的涨价建议。
本报见习记者 孙鲁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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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淄博市出租车运价座谈会上,各方代表纷纷发表意见,阐述自己对出租车运价调整的观点。与会代表普遍接受出租车运价上调的做法,而其中争论最激烈的是如果出租车运价上涨,上涨的费用到底由谁来分担。 本报记者 张汝树 见习记者 唐宁 司机代表:起步价该涨到7.5元 参与座谈会的出租车司机代表一致认为,应该调高出租车运费价格,其中包括起步价、燃气附加费、等待时间的计费、分公里计费标准等。 司机代表陈立军称,淄博出租车运价的调整应当借鉴周边城市的调整标准。在涨起步价的同时,可以上调出租车管理费。“我开出租车有17年了,经历过5次换车,但是收费一直没有增加,希望这次能合理上调价格。” 司机代表杨国彬也表示,“出租车该涨价了”。杨国彬还提出了一套详细的涨价方案,应当将起步价提高至7元,燃气附加费不变仍是0.5元。同时要考虑到司机拉远客回来的回空费用,“我建议,3公里以内是起步价7元,3—10公里每公里按2元收取,10公里以上每公里按2.5元收取。” 市民:涨价费用不应全由消费者承担 在座谈会上,消费者代表多数对出租车运价上涨表示理解,但也表示,涨价的幅度需要经过严谨的调研、计算,要合理。 消费者代表岳公礼称,作为消费者,对于出租车涨价表示理解,目前天然气涨价,物价水平也一直在涨,但这些涨价成本不能全部转移到消费者身上。“全部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显然是不合理的。需要相关部门测算出一个合理的数据,拿出具体办法。” 消费者代表孙女士也认为,如果真要涨价,则必须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我作为消费者代表,知道天然气涨价加气难,最近打车也比较难。但是,不能只让普通消费者为物价上涨埋单,相关部门、出租车司机、出租车管理单位、消费者共同承担这个责任才行。我所能承受的最高起步价7元,而且包含燃气附加费在内。” 部门代表:涨价须在合理范围内 消保委办公室副主任韩发军称,出租车可以涨价,但要在消费者的接受范围之内。同时,要向消费者明示,涨多少,为什么要涨。“现在的燃气附加费并不包含在发票金额内,这次涨价应将燃气附加费放进去。这样消费者下车时,应交多少钱看计价器就可以了。”韩发军说。 市长专线电话室主任于倩说,出租车价格可以涨,但是出租车管理费需要再斟酌。“出租车运费可以上调,但必须使消费者可承受。” 区政协委员张钦诰也称,涨价必须要在消费者的可承受范围之内。可参考周边地市的涨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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