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3年08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相关新闻 本报8月7日讯(见习记者 孙鲁) 7日举行的淄博出租车运价座谈会上,出席的出租车运营公司多表示,随着物价水平、人工成本等因素的改变,现在一台出租车每月上交的260元的管理费,远远不够正常运营,建议提高出租车管理费,幅度在100元左右。 座谈会上,淄博唯达客运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曙红表示,我国的法律要求出租车一旦出现事故,出租车管理公司要先垫付赔偿,承担连带责任。一旦出事,如果出租车司机逃逸,所有的费用都得由出租车公司承担,动辄几十万元的赔付,让他们在资金方面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 淄博交通运输有限公司交旅出租公司主管朱红梅给大家算了一笔账,如果出租车起步费提1元钱,一名出租车司机一天最少能接20个单,一个月30天,每月增加600元收入;如果按天然气每立方涨4角钱来算的话,每辆出租车平均每天用28立方米的天然气,那出租车每天的支出会增加11.24元,一个月就需要多支出337元钱左右;每个月的管理费如果多交100元,这样一算,出租车一个月下来还会有160元钱左右的结余。 在场的7位出租车司机表示,管理费涨价在100元以内可以接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