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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8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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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加深 一位真正意义上的书法家,学习他人书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形成自家面貌,而不愿做一味仿效他人的“书奴”。 因书法的家族传承关系,中国书法史上出现过许多父子并称的现象。如唐朝的欧阳询与欧阳通父子并称“大小欧阳”,宋朝的米芾与米友仁父子并称“大小米”,元朝的赵孟頫与赵雍父子并称“大小赵”,等等,不一而足。然在我看来,能在真正意义上当得起父子并称的,却只有东晋的王羲之和王献之父子,他们被后人称为“二王”或“大小王”。 何以见得?这要从书法艺术的根本上说起。书法是一门效法自然的艺术,东汉蔡邕《九势》中早就说过:“夫书,肇乎自然。”而我们都知道一句话:自然界中找不到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具体到书法上,就是每个人的书法都应是独一无二、与众不同的,甚至出自同一位高手的作品,不但件件风格不同,甚至出现在同一件作品中的字也应形态各异,《兰亭序》之所以被奉为经典,一个众所周知的原因就是其中“之”字的多种写法。 分析以上所列可知,欧阳通、米友仁和赵雍等,至多只是继承了父辈的箕裘而已,谈不上发展。这种现象在其他领域或许可以,甚至可以被吹嘘为所谓原汁原味的传承人,但在书法领域却是绝对站不住脚的。原因就是,书法讲究个性,千人一面的东西没有必要存在,因为你学得越像王羲之、颜真卿,就越是没有了自己。唐代书法家李邕“学我者俗,似我者死”的观点,恐怕在非艺术领域的传承观念中是很难被接受的,但在书法传承领域,却被奉为经典宣言。 那么,为什么说只有“二王”堪当父子并称的美誉呢?原因就是王献之能在父亲创立的风格之外又另辟蹊径。王羲之的七个儿子中,只有年龄最小的王献之最具开创意识。他在年少时虽然也经历过模仿父书的阶段,但他对王羲之“大人宜改体”的劝谏,已经显示了这个天才少年对书法的深刻理解。果然,他长大之后,不但开创了一种“非草非行,流便于草,开张于行,草又处其中间”的小王体,还开创了为后人特别是一代大家米芾、王铎等效仿并发展的一笔书。 “二王”父子并称,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阶段。虽然王献之在东晋时就书名甚著,以至于他把字写在别人的白衣服上,这件衣服就被“粉丝”们抢得粉碎。但直到唐人张怀瓘之前,绝大多数人还是只推崇王羲之书法的。王羲之曾得到过两个帝王的推崇,一个是梁武帝,一个是唐太宗。有两位帝王做“广告代言”,大王书法之影响可想而知。这两位帝王之所以推崇王羲之,原因当然很多,但其中一个共同的原因是王羲之书法内敛,这是与中国人的传统思想相吻合的。尤其是唐太宗,他一心标榜大王,甚至为此而贬低小王和其他名家,唐太宗评价王献之的字是“隆冬之枯树,若严家之饿隶”,而他对王羲之的评价,则是“尽善尽美”。唐太宗的观点不一定正确,但从这个评价中,我们完全能感觉到父子间书法风格之迥异。 可以说,直到唐代的张怀瓘,才第一次从具体的书体上,而不是从模糊的大书法概念上,给“二王”书法予以重新定位。他在《书仪》中说:“逸少(王羲之)秉真行之要,子敬(王献之)执行草之权,父之灵和,子之神俊,皆古今之独绝也。”意思是说,大王偏重行楷,小王偏重行草,在各自擅长的领域,父子二人均是第一。我认为,这种分类评书的方法才是科学的,这就像说一个人是体育冠军,不如说他是哪个具体项目的冠军更科学一样。张氏还从书法风格或气质方面强调了“二王”书法的不同,他在《书断》中说:“若逸气纵横,则羲谢于献,若簪裾礼乐,则献不继羲。”意思是说,若论中和之美,子不及父;但若论对传统的超越,大王就不如小王了。王献之“若风行雨散,润色开花”的书风,有一种“河朔少年”的风流蕴藉之美,这一点是大王书法中所不具备的。若其风格一如其父,就只能湮没于大王的风流之下,哪里还有与其父分庭抗礼的资格呢? 书法的最大特点是其不可重复性。一位真正意义上的书法家,学习他人书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形成自家面貌,而不愿做一味仿效他人的“书奴”,历史上真正的大书法家,也都是因为有自家面貌而垂名书史的。王羲之的儿子们,虽都多少有自家风格,但最为突出的却只有王献之。综上所述,与历史上诸多父子并称的书法家相比,“二王”的并称,也就成为含金量最高的了。 (本文作者为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副院长,系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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