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4日讯(记者 曹思扬) 14日,记者获悉,凡是符合相关条件的外籍人才,外国专家证和居留许可证期限可由以前的1年延长到3至5年。 目前,每年来青岛工作的国(境)外专家近5000人次,常驻青岛一年以上的有1500余人。为了引进更多优秀外国专家来青工作,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青岛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居住证政策。凡是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外籍人员:(一)获得国家、省或副省级城市人民政府“友谊奖”表彰的外国专家;(二)入选国家、省或副省级城市人民政府高层次人才计划的外国专家;(三)列入国家、省或副省级城市人民政府重点或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的外国专家;(四)入选中国或所在国家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即member或fellow)的外国专家;(五)国外知名高校及科研机构中担任过终身教授、教授职务的专家;(六)国外政府机构和政府间国际组织在华设立机构中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或校长等主要职务的人员;(七)境外世界500强企业或总投资过千万美元的外资大项目总监职务以上的人员;(八)青岛纳税百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总监职务以上的人员;(九)青岛注册企业年薪达到65万元人民币(约合10万美金)的人员;(十)其他具有特殊专长并为青岛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经申请,可将其外国专家证和居留许可证期限由以往的1年延长到3至5年。突出贡献的人才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青岛已有两名外籍专家获得中国“绿卡”。 此外,外籍人才在青岛用人单位聘用期间,获得国家级科技、自然或人文奖项的,可申请市财政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由用人单位负责支配用在外籍人才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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