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效民 胡适一生策划并主持过很多刊物,好像只有《平论》未能问世。查胡适当年日记,可以看到他们几个朋友筹办《平论》的基本情况。
胡适一生策划并主持过很多刊物,好像只有《平论》未能问世。因此有必要把它的来龙去脉介绍一下。 1929年3月10日,《新月》月刊在第2卷第1号《编辑后言》中说:“为便于发表我们偶尔想说的‘平’话,我们几个朋友决定在这月刊外(这是专载长篇创作与论著的)另出一周刊或旬刊,取名《平论》(由平论社刊行)。不久即可与读者相见。”该编辑还说,所谓“平”话,“无非是几句平正的话表示一个平正的观点而已”。 查胡适当年日记,可以看到他们几个朋友筹办《平论》的基本情况。3月23日,徐志摩、梁实秋、罗隆基等人造访胡适,劝他担任《平论》主编,胡适推辞不掉,只好答应,并商定于4月1日创刊。两天以后,胡适为《平论》撰写一千六七百字的发刊词,标题是《我们要我们的自由》。文章说:“近两年来,国人都感觉舆论的不自由。在‘训政’的旗帜之下,在‘维持共信’的口号之下,一切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都得受种种的箝制”。文章指出,这种“没有言论自由的严重后果是一个民族的最大耻辱”。 3月29日,胡适与徐志摩等人为《平论》的问世再次碰头,大家认为稿子的分量不够,便决定推迟到4月10日出刊。但不知什么原因,这份刊物并没有如期问世。到了4月21日,平社成员在胡适家里聚餐,参加者除了梁实秋、徐志摩、罗隆基之外,还有丁西林、叶公超、吴泽霖几位。随后,平社每周聚餐一次,参加者又增加了潘光旦、张禹九、唐庆增、刘英士、任鸿隽、林语堂等人。尽管如此,这份刊物始终没有与世人见面。 为什么会这样呢?我猜测可能与当时的“人权问题”有关。1929年4月20日,正好是平社举行第一次聚餐会的前一天,国民政府下达保障人权的命令。胡适在报上看到这个命令之后,当即提出两点怀疑:一是命令中所谓保障身体自由云云含混不清,二是命令中没有“政府或党部也应该尊重人权”的条款。基于这种疑问,胡适在《人权与约法》一文中指出:事实上中国的人权从来就没有法律保障,因此要保障人权,首先应该制定一部宪法或约法。否则,保障人权就是一句空话。随后,他又写了一系列文章进一步阐述自己的观点。在《知难,行亦不易》中,他公开批评孙中山“行易知难”的学说;在《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中,他对孙中山的《建国大纲》提出质疑;在《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中,他更是直截了当指出:今日国民政府所代表的国民党是反动的,所以他们天天摧残思想自由,企图以压迫言论自由来达到思想的统一。 这些文章在《新月》和《吴淞月刊》发表后,立刻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蔡元培称:“大著《人权与约法》,振聩发聋,不胜佩服”;张謇之子张孝若说:“先生在《新月》所发表的那篇文字,说的义正词严,毫无假借,真佩服先生有识见有胆量!这种浩然之气,替老百姓喊几句,打一个抱不平,不问有效无效,国民人格上的安慰,关系也极大。试问现在国中,还有几位人格资望够得上说两句教训政府的话?” 看到胡适居然敢批评孙中山、批评国民党、批评国民政府,上海、北平、天津、江苏、青岛等地的国民党党部纷纷召开会议。大家一致认为:“中国公学校长胡适,公然侮辱本党总理,并诋毁本党主义,背叛政府,煽惑民众,应请中央转令国府,严予惩办。”国民党中央训练部也认为胡适的文章“超出学术研究范围,泛言空论,错误甚多”,有失大学校长尊严,并损害了国民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要求教育部予以严办。 9月下旬,教育部根据这一指示,向中国公学发出训令,对胡适提出严重警告。为此,胡适在写给教育部部长蒋梦麟的信中表示:“这件事完全是我胡适个人的事。我做了三篇文字,用的是我自己的姓名,与中国公学何干?” 这一事件也引起了国际舆论的广泛关注。一份名为《新时代》的刊物分析说:由于中国国民党和苏联共产党一样,“是至高无上的政治团体,不容忍敌对党派”,再加上胡适批评了被神化的国民党领袖孙中山,因此他们要严惩胡适。《纽约时报》则认为:胡适是“现代中国最英明的、最有建设性的领袖之一……他正致力于中国思想和教育的现代化过程。现在他受到谴责,并不是因为其个人的政治抱负,而是因为他的那种直言不讳的习惯使他敢于提意见……” 尽管《平论》未能问世,但是平社的活动一直进行。这正如胡适所说:“我们几个朋友在这一两年中常常聚谈中国的问题,各人随他的专门研究,选定一个问题,提出论文,供大家的讨论。去年我们讨论的总题是中国的现状,今年我们讨论的总题是我们怎么解决中国的问题。”1930年2月11日,平社在胡适家聚餐,讨论的题目是民治制度。同年7月24日,平社又在胡适家里开会,潘光旦宣读《人为选择与民族改良》的论文。听完之后,胡适虽然颇为欣赏,但也认为其中“不无稍偏之处”。 随后,胡适辞去了中国公学校长的职务,并应北京大学邀请担任文学院院长兼中文系主任。在这种情况下,平社也就停止活动自行解散了。 (本文作者为人文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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