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8日讯(记者 贺莹莹 陈兰兰) 28日,金谷园小区二期居民反映,他们在2005年交房的时候交过一次暖气开口费,当时开发商承诺是集中供暖,但后来小区一直用地下井供暖,因为冬天无法保障供暖质量,现在小区决定改由电厂供热,但由于第一次缴纳的开口费开发商没有交给热电厂,热电厂还要再次向居民收取开口费,这让金谷园小区的居民很苦恼。 “二期用户基本为德州一中的教师,当时买房子的时候,开发商承诺是华鲁电厂的暖气,暖气开口费都按正常费用交,而我们入住后一直是地下水供暖,这么多年温度一直都不高,尤其是顶层的住户,冬天室内温度也就15度左右。”二期业主张先生告诉记者。 随后记者咨询了该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金谷园分三期,却是由不同的开发商开发,一期、三期都是由热电厂供暖,二期则是由地下热水井供暖,由开发商雇佣的一个私人热力部供暖,但是前几年开发商走了,业主又反映暖气不热,我们物业公司就帮忙联系热电厂暖气改造。”原来的开口费是由开发商收取的,钱款到底在何处,物业方面表示也不清楚。 “供暖作为基本的配套设施,开发商在住宅合法期限内应履行供暖业务,业主已经交过开口费了,交两次开口费是不合理的,业主应找到开发商,否则可以起诉开发商来维权。”鑫大公律师事务所的宋律师介绍。 工业盐用来制猪头肉 本报8月28日讯(记者 董传同 通讯员 信翠翠) 26日,经济技术开发区赵虎镇一家用工业盐制作猪头肉的黑作坊被查处。该店主使用“日晒原盐”制作猪头肉,生产环境卫生不达标。 “赵虎镇某村的沿街门市后院中,有人用工业盐制作猪头肉。”26日,德州市盐务局稽查人员接到市民举报,当日10时许,公安民警和盐务稽查人员来到赵虎镇某村的沿街门市,找到了这家黑作坊。该黑作坊没有营业执照,制作猪头肉就在后院里,卫生不达标,还用工业盐冒充食盐制作猪头肉。店主见到公安民警后还不承认制作猪头肉。民警在后院发现了制作猪头肉的厨房和工具。 民警在后院的黑作坊检查发现,该店主使用“日晒原盐”制作猪头肉,生产环境卫生不达标。店主已被警方控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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