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轻小伙意外烧伤索赔难 |
四年维权,法律援助帮其打赢官司 | |
- 2013年09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本报记者 李凤仪
2008年,18岁巨野小伙满明让跟随王某去内蒙从事运煤车辆修补轮胎工作,对未来日子充满憧憬。然而,2009年一场火灾烧伤了他的全身,而事主拒绝对其后续赔偿。贫困的满明让一家被迫走上漫漫维权路。近日,在菏泽市法援中心帮助下,经一审二审重审程序,法院判决王某赔偿满明让384019元。 一场意外大火 烧毁小伙前程 9月2日,记者在菏泽市法援中心见到了今年已满23岁的满明让,面部毁容的他穿着长袖衣服遮挡着烧伤的身体。他的父亲说,儿子全身基本没有一块好肉了,出事后儿子的婚事也吹了。 原来,2008年,巨野核桃园镇的王某承揽了为内蒙古一能源公司所属运煤车辆修补轮胎工作,修理厂在公司所属运煤车辆的停车场院内,19岁的满明让跟随王某打工,王某每月给付满明让一定报酬并提供食宿,两人均在停车场院内板房租住。 然而,2009年4月份的一天夜里,存放烫补轮胎操作间的一顶帐篷突然起火,然后引燃另一帐篷,将在此帐篷里休息睡觉的满明让烧伤,后经医院确诊为特重度烧伤。 家庭陷入困境 法援出手相助 满明让于2009年8月份治愈出院,住院治疗120天,支付住院费119590元,后经司法鉴定伤残程度属二级伤残,后续治疗费及伤残赔偿经多次与王某协商不成,满明让本不富裕的家庭,陷入了困境。 “明让回家后,白天身患关节炎的母亲照顾他,晚上我给他擦身子、抹药,田地都快撂荒了。夏天天气热,孩子浑身痛痒难忍,全身多处起泡流血水,铺的单子要一天一洗。”满明让的父亲对记者说,为了给儿子治疗,家庭是已经负债累累。 无奈之下,2010年3月份,满明让的家人到菏泽市法援中心寻求法律帮助,法援中心经审查认为符合援助条件,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打赢官司索赔难 申请强制执行 2012年3月2日,巨野县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判决由王某赔偿满明让各项损失的30℅,王某赔偿共计款90635元。满明让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12年12月25日,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今年4月13日,法律援助人员再次接受市法援中心指派,针对满明让和王某是否存在雇佣关系,满明让所受到的伤害是否视为雇佣活动时受到的伤害,以及火灾事故中原、被告过错侵权所负责大小等争议焦点,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 法庭采纳了律师的代理意见,今年7月1日,巨野县人民法院判决:由王某赔偿满明让各项损失的60℅,赔偿后续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精神赔偿金等共计384019元,扣除王某已支付原告的29591元,王某实际应承担354428元。 目前,判决书已生效,据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冯子智介绍,满明让现已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赔偿进入执行程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