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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孝子弃养七旬老父 |
东明一老人遭遇赡养难,人民调解换回亲情让他享晚年 | |
- 2013年09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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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东明9月3日讯(记者 李凤仪 通讯员 田蕊) 东明县城关镇72岁的老人崔某早年丧偶,膝下有两子一女,但是二儿子分家时嫌分的财产少,一直拒绝赡养老人。近日,老人来到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在调解委员会帮助下,最终圆满解决此事。 近日,东明县城关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来了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大爷。谈话得知,老人姓崔,今年72岁,现住城关镇崔街,早年丧偶,膝下有两子一女,现均已成家且与老人分开居住。老人本应由三个孩子共同赡养,二儿子分家时嫌分的财产少,一直拒绝赡养老人,现在老人体弱多病,医药费支出较多,二儿子拒绝承担应付的医药费和生活费。老人多次找到村调委会都没有得到很好解决,无奈之下来到街道调委会寻求帮助。 调委会主任、司法所所长牛汪涛了解情况后,凭多年的工作经验认为,该纠纷如果处理不好,不仅影响到老人的晚年生活,而且在周围也会造成极坏的影响,并且该案又是新修订的《老年法》实施后,该所接手的第一个家庭赡养案例。 于是,牛所长和调委会工作人员开始做崔家二儿子的工作。二儿子拒绝与调委会工作人员见面,第一次无功而返。调委会工作人员并没有气馁,牛所长带领工作人员连续两天在家门口等候,直到第三天,二儿子终于答应与牛所长见面。见面后,夫妇俩拒不承认不赡养老人的事,牛所长将收集到的材料摆在他们面前,两人终于无言以对。 牛所长见时机成熟,给夫妇二人详细讲解新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夫妇俩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着村干部和牛所长的面,双方在赡养协议书上签字。同意每月给老人300元的生活费,并定期照看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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