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干道逐步取消停车位,乱停车被罚几率大增 |
历山路将全线禁停 |
| |
- 2013年09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历山路上新的立体指路牌将逐步在省城道路安装。 李晓斌 摄 |
|
本报9月10日讯(记者 董钊 实习生 隋冰茹) 随着省城主干道之一的历山路改造完成,道路两侧禁停随之启动。一年多了,济南市相关部门为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的通行权,在“四纵四横主干道”开展禁停试验。按照相关规定,车辆违法停放,驾驶人将被罚款100元。 在历山路诸多改造措施中,备受关注的就是历山路禁停。 此前,由于历山路两侧商家和单位众多,停车需求一直较大。但另一方面,为了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权,济南交警自去年4月开始,首先在车流量集中、停车需求较大的路段开展禁停试验。 交警部门首先在历山路南段试点安装隔离桩,人行道上不能再停放任何车辆,但还是有驾驶人将车辆靠桩停放,影响车辆通行。 在很长一段时期内,行人、非机动车主、机动车驾驶人等交通参与者对于禁停的争论一直持续。从试验效果看,禁停路段的行人通行权得到了更大程度的保证,但一些停车乱象并没有因此得到完全遏制。 从今年7月11日开始,历山路东侧开始安装花盆式隔离墩,禁止机动车进入辅道,这标志着历山路开始禁停。花盆式样隔离墩为铁制,上面还安装上了绿色的布艺花叶,看起来比较美观。两个花盆之间的距离是1.7米左右,在这个间距下,汽车过不去,电动车、自行车却能顺利通过。 交警部门表示,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100元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