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钟建军 通讯员 芝侦宣) 租房后伪造购房合同将房产抵押给两人,骗到89.5万元后“消失”。近日,宋某因涉嫌诈骗被芝罘区人民检察院批捕。 手头紧张的宋某,寻思着弄点钱花。他在芝罘区租了一套住房,然后伪造了几份购房合同,想着将房产作为抵押“借”钱。 这一招还真管用,一家饭店的老板信了。“跟我说借钱是承包了电信通信基站工程,招远、栖霞、龙口都要建通信基站,需要20万元周转,期限一个月。”饭店老板黄先生说,宋某用一套房子作抵押,借了他15万元。一个月后,不但拿回15万元,还收到了宋某给他的1.5万元“帮助费”。几个月后,宋某又向黄先生借了40万元。之后,黄先生却联系不上他了。 宋某以伪造购房合同的手段,还从陈先生手里“借”走49.5万元。 近日,宋某因涉嫌诈骗被芝罘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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