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记者采访的市民中,很多人不知道非机动车引发事故也要承担责任,而是错误地认为:非机动车及行人处于弱势,责任由强势的机动车方承担。 据记者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济南历下交警大队交通肇事处理中队民警邓警官介绍,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不需要驾驶证,但不能载超过12岁的儿童,最高时速不能超过15公里。非机动车的查处以现场查处处罚为主,而交警部门查处起来难度较大,大多数情况下以批评教育为主。一旦非机动车或行人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机动车没有过错,非机动车主或者行人也是要承担全部交通事故责任的。 本报记者 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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