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为食安工作“把脉”,建议整合部门职责 |
省城年底组建新的食药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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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9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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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日前夕,工商部门在超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资料片)本报记者 陈玮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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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月27日讯(记者 陈玮) 27日,济南市政协召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议政会,针对济南市多年来食品药品监管存在的“多头监管”问题,不少政协委员建议,可整合相关部门职责,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相关要求,今年年底济南将组建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会上,济南市政协常委,民盟济南市委副主委印东表示,目前济南在食品安全领域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监管体系各部门配合不紧密、科学监管能力不强、基层监管力量薄弱、各监管部门职能交叉重复甚至缺失、法律存在真空等。济南市政协委员、山东辰静律师事务所主任陈静说,截至目前济南市还没有制定出食品小作坊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济南市政协委员、济阳县曲堤镇党委书记白宝强透露,济阳县执法大队总共4人,却要管850个村庄和1000余家农资经营店。 “在这所有问题中,尚没有一个完备顺畅良好的监管体制机制是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关键和症结所在。”印东表示,可参照国家、省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能和机构,将原政府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人员、检测机构、经费进行整合,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重新确定职能;将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餐饮服务安全的监管职责调整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农产品种植、牲畜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归口划入农业部门。印东透露,按照相关要求,今年年底济南将组建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在监管队伍设置上,区(县)按人口万分之三点五的比例配置监管人员,真正实现全市的食品安全监管纵贯到底。”陈静建议,对各类食品的生产标准予以地方立法明确规定,如制定《畜肉管理条例》、《禽肉管理条例》、《残留物最高限量管理条例》等具体的地方法规。只有尽快制定具体的地方性法规或管理办法,健全食品链条的无缝隙法律体系,才能真正建设好从“田头”到“餐桌”高压线,规范食品安全生产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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