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许崇弘,山东锐境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交通事故案件、婚姻纠纷案件和合同纠纷案件。 读者咨询 我是日照人,在青岛某工厂打工,但没签劳动合同。由于老板一直欠薪,前段时间我去要工资,竟被老板打了,现在还在青岛住院,老板已经被警察带走。我该如何维权? 律师解答 基于你这种情况,我认为应当从两方面着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一,对于身体受到的伤害。首先,应当做伤情鉴定,依据伤情分情况处理。如果构成轻伤(包括重伤),唆使和实施打人的人都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你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给予相应的赔偿(具体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其次,如果鉴定为轻微伤,唆使和打人的人应当受到行政处罚,同时你也可以依据上诉赔偿项目提起民事诉讼,赔偿你的全部损失。 第二,对于老板拖欠工资问题。也分两种情况,如果是老板个人雇佣你工作,由老板个人发放你的工资,那么你们之间形成雇佣关系,你可以依法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支付拖欠你的工资。如果是老板依法注册有限责任公司,你在公司中工作,虽然你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形成事实的劳动关系。你的工资不能按时发放,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你的工资。 本报记者 王裕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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