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10月8日讯(记者 侯峰 通讯员 梁雪景) 近日,泰山区检察院批捕一男子,该男子欠巨债后想骗钱跑路,办两张身份证,把自己开户的存有被害人100万的银行卡还给被害人后,又用另一个身份证挂失取钱。 2011年,张某因生意失败欠下巨额债务,被多名债主追债,想弄一笔钱跑路。 张某找到陈某后,让陈某借给自己200万元,声称在自己的银行账户中放几天用于验资,时间到了就把钱如数奉还,还给高额好处费。 陈某同意后,二人一起到银行以张某的身份证办出一张借记卡,为了使陈某放心,还专门让陈某一个人设定了密码。陈某将100万元打至该账户后,将张某的银行卡和身份证带走,认为万无一失,万万没有想到早有准备的张某其实还持另外一张身份证。原来,早在几个月前,张某就以身份证丢了为由补到另一张身份证。 张某在陈某打款离开后立刻打电话给银行预约取款,并在第二日持身份证到银行挂失刚办出的银行卡和密码,之后将100万元取出。陈某在约定的期限到来时到银行自动取款机查询,发现银行卡已不能使用,询问后被告知该卡已经注销,再打张某电话已经不通,陈某感到受骗,立刻报案。而此时张某早已开着事先准备好、登记在亲戚名下的车,带着妻儿父母逃离了泰安。 近日,被公安机关追逃的张某在一辆长途汽车上被抓获,目前已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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