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曙明
原定9月30日就竣工通车的山大路改造至今也没完工,给沿线市民出行带来诸多不便,而有关部门却一直没有主动出来就此作出解释,引来市民不满。此事看似不大,却实实在在地反映出了有关部门心里是否装着群众。 作为省城东部的一条主干道,山大路的交通流量一直很大,自道路改造以来,沿线居民和商户一直都盼望着其尽快竣工通车。然而,原定的通车日期早已过去,可工程依然没有竣工的迹象,大家见此难免着急。 其实,工程延误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毕竟室外作业总会受到天气等因素的影响。延误不要紧,关键是要给市民一个交代、一个解释。如今,竣工日期已经过去近半月时间,工程主管部门却从来没有主动对此进行过解释。即便记者主动联系到施工方,其给出的解释也有些牵强。 按照施工方的解释,延迟通车的一个原因是临时动议要建造人防工程,因此暂停了一段时间的施工;另一个原因是今年雨水较多耽误了工期。这两个理由显然难以让人信服。首先,建设人防工程这么大的事情,必须得先论证再规划设计,怎能临时动议;其次,今年雨水7月多,8月之后就较少,进入秋季之后更少,而且计算工期时一般都会把天气因素考虑在内,岂能再以此为借口。由此可见,施工方和有关部门对于道路的施工期限有些“没数”。 如今,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各部门都在开展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笔者认为,群众路线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真正把群众放在心里,把群众的需求放在心上。延迟通车不可怕,怕的是对市民意见的漠视。知“过”者才能改之,不知“过”者岂能后改?还望有关部门能举一反三,少些文过饰非,多些勇于担当,虚心听取市民意见,诚恳接受市民监督,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进度,尽早实现竣工通车,尽量缩短延迟的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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