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4日热线消息(记者 赵松刚)14日,高新区东方路润地·凤凰城的业主孙女士反映,他在今年3月份购买的新房近日交房,与原本预估的88平米的面积差近一个平方,但是开发商却没有把这部分钱退还业主,而是要将其作为办理房产证时交付契税的费用。 2013年3月份,孙女士在高新区润地·凤凰城看上一个高层新房,并以约4300元/平米的价格买下一个预估面积为88平米的新房。孙女士说,她买的新房位于润地·凤凰城的10号楼二单元。2013年10月10日,新房交付,孙女士和丈夫接到售楼处通知领取钥匙。 在拿钥匙时,孙女士发现她买的预估面积为88平米的新房,实际交付时的面积小了近一个平米。按照当初的购房价格,开发商应该退还3000元左右购房款。孙女士说,售楼处解释这部分钱暂时不能退还,因为业主后期办理房产证时,需要交付契税,退还的房款将作为契税费用,多退少补。 孙女士对此表示疑惑。她认为,既然新房面积比预估小,就应该在交钥匙时退还差价,办理房产证要在一年以内办理,契税也应该到时交付,开发商不应该现在就扣着费用不退。 14日,记者来到润地·凤凰城小区,发现该小区的10号楼的业主多遭遇开发商不退因交房面积小而产生的差价。有业主担心,把差价费扣下作为契税费用,虽然每位业主只有几千块钱,不符合应有的程序,也耽误了业主使用这笔费用。 14日,润地·凤凰城小区开发商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没有将差价费用退给业主,是希望能够在办理房产证时交付契税后,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再与业主算账,并称不会强制业主不能领取这部分费用。 潍坊市王杨律师事务所王津明律师告诉记者,开发商在交房时,实际交房面积与预估面积差距在3%以内的,可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处理。业主在办理房产证时需要交付契税,契税是由业主承担,开发商可代交。他说,开发商应该先退还差价,再收取契税费用。或者本着业主自愿的原则暂时不退还,在业主不同意的前提下,开发商是无权强制扣下差价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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