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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占道经营不再“老大难” |
拉出时间表,明确路线图,2014年底彻底解决 | |
- 2013年10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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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菏泽10月17日讯(记者 董梦婕 通讯员 马磊) 一些集贸市场每逢集日沿路成集,造成过往行人拥堵,车辆寸步难行,何时彻底还道于民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17日,记者从全市占道集贸市场治理工作会议上获悉,长期以来集贸市场占道经营这个“老大难”问题,有望在2014年底前彻底解决。 调查显示,全市原有的68处占道集贸市场,仍有18处没有规划市场用地,已规划用地的17处多数还没有开工建设,已经开工建设的进度也较为缓慢;已经搬迁的10处有的搬迁不彻底,出现反弹;6处设置栏杆围挡市场仍然存在外溢现象,集贸市场占道经营、阻塞交通问题时有发生。 “取缔占道经营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占道经营现象不仅易发交通安全事故,而且阻碍了集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和繁荣,影响了菏泽的对外形象。”会上,市政府副市长刘国生说,针对占道经营治理问题,要坚持市场建设与改造提升相结合、政府推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并重,积极稳妥快速推进。 刘国生要求,要重点落实市场用地,把集贸市场设置纳入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之中,抓紧招商,尽快开工建设。各县区、市场驻地乡镇(办事处)对于本辖区需要迁建的每一处市场,要分别拉出开、竣工时间表,部分条件较好的市场,今年底前尽量完成;占压国、省道的15处重点市场,2014年6月底之前完成;所有占道市场2014年底前全部完成。 会议上,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占道经营集贸市场迁建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成立占道集贸市场治理督导组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任务目标,细化了责任分工。 明确各县区政府是解决集贸市场占道经营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市场驻地乡镇(办事处)政府是市场治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在市场搬迁之前,驻地乡镇(办事处)要牵头组织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及时清理占压道路的临时摊点,确保市场规范有序,确保不堵塞交通。 市政府还成立占道集贸市场治理工作督导组,对县区将实行月调度、季督导、半年考核督查制度,并对督查情况专门通报。对不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工作被动应付、届时完不成治理任务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坚决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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