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喻雯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住建部和工商总局《关于集中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开展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物价局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市)区房管、城管执法、工商、物价部门还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的协调领导与组织实施。 整个专项治理行动,分为经济机构自查、相关部门全面检查和总结巩固提升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各经纪机构要对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进行自查整改,并向辖区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及从业人员登记表》以及自查整改结果,未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的机构,要到所在辖区房管部门申请备案。第二阶段,相关职能部门通过现场巡查、合同抽查、投诉处理等方式,对房地产经纪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举报、媒体报道反映的问题,联合查处疑难案件。 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目的是摸清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员的底数,依法处理房地产经纪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举报电话: 市民如发现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有违反政策法规的行为,可以拨打以下举报电话,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举报。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82077114、82077766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投诉举报电话:16039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市物价局投诉举报电话: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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