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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0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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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于学龙介绍,黄标车仍是合法车辆,在禁行区域外仍可正常行驶。但为保护空气质量,建议车主尽快淘汰,政府将给车主一定经济补贴。 《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管理办法》中规定,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实行时间为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具体根据淘汰黄标车的车型和使用年限,区分4个时段给予差别化补贴:第一时段为2013年10月1日—12月31日;第二时段为2014年1月1日—6月30日;第三时段为2014年7月1日—12月31日;第四时段为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 补贴标准以第二时段的为基数,在第一时段淘汰黄标车的补贴标准为第二时段标准的110%,在第三时段淘汰黄标车的补贴标准为第二时段标准的90%,在第四时段淘汰黄标车的补贴标准为第二时段标准的80%。 以一辆驾驶10年的黄标轿车为例,年底前淘汰可获4400元补贴,明年上半年淘汰可获4000元补贴,明年下半年淘汰则可获3600元补贴,若是2015年淘汰则只获得3200元补贴。 目前,市公安、环保、财政等部门正在制订本地淘汰黄标车实施细则,涉及车型及补贴标准、领取补贴的地点及方式等。细则将于近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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