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11月7日讯(记者 侯峰 通讯员 马新 穆平) 一男子出狱后重操旧业,飞车抢夺十余起,被市民抓获归案。近日,该男子因抢夺罪、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24岁的陈某曾犯盗窃罪、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刑满后陈某总嫌钱来得太慢,便开始重操旧业。2012年6月份以来,陈某驾驶摩托车尾随单身女性,乘其不备夺取随身财物,抢夺作案18起、抢劫作案1起,被抢财物价值21706元。 不久前,男子再作案时,被群众当场抓获,扭送到公安机关。近日,肥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抢夺、抢劫一案经开庭审理,法院以抢夺罪、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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