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唐山会议后,各地都采取了许多的行动。 山东、山西、甘肃等地纷纷召开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会,贯彻唐山会议精神,主动积极地研究问题,出台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落实责任,部署任务,供热计量推行比较顺利。 山东省要求,2010年采暖季前安装温控与热计量装置的所有建筑,全部试行按热量计价收费。地级城市中,有很多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供热计量改革的实施方案或实施意见,明确了供热计量改革目标以及建设、发改、物价、财政等部门责任分工等。 北方地区大部分省市都出台了新建建筑强制安装供热计量装置的政策和文件。2009年北方采暖地区1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新建建筑3.4亿平方米,其中达到安装分户供热计量装置的有1.6亿平方米,占新建建筑总量48%,比2008年提高了14个百分点。地级以上采暖城市中有61个已经都明确规定了必须按照供热计量要求进行设计、安装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否则不予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不予验收备案、不得销售、不予供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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