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鸣
10月10日,南京浦口区工商局局长办公室被盗,保安老王报警,却被要求“不去公安局做笔录”,尔后又遭“劝退”。目前小偷已被抓获。对大批名烟名酒被盗的说法,涉事工商局予以否认,警方也拒绝披露案情。(11月17日江苏公共频道) 遭遇失窃,不是冀望尽早侦破案件、追回失物,而是怪罪报警者,这委实不合常理。如此“蹊跷反应”,确实让人浮想联翩。联想到“小偷反腐”的前车之鉴,公众也只能“以最坏的恶意”揣测:在盗窃案面前,该局之所以“捂盖子”,也许是想“为尊者讳”,意在遮羞。而那些失物,或许就藏着“不足与外人道也”的机宜。 正因如此,“名烟名酒被盗说”才会甚嚣尘上。而该局副局长则称,名烟名酒压根就不存在。而提及保安老王被辞退时,他解释称,这系物业公司的内部规定,与其无关。看似堂皇,也无法回应舆论关切:局长办公室究竟丢了哪些物件,不能成谜;不尽早公开,反倒一副欲说还休的姿态,恐怕会欲盖弥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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