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元中
11月14日,安徽省宿州市委机关报《拂晓报》整版刊出一则当地官员杜绝红包的《公开承诺书》。承诺书称,为贯彻执行上级规定,决定在党员干部中开展“杜绝‘红包’现象纯洁人际关系”专项活动,并作出五项承诺。版面上还附有宿州市委书记和市长等34位官员的签名,一时蹿红网络。 在人们意识里,承诺,尤其是政府官员做出的庄严承诺,应当是一些神圣的事情,但收受红包,却是近年来官场兴起的恶习,是为人所不齿的违法乱纪甚至是犯罪行为。因而,不送红包和拒收红包,其实是官员必须遵守的职业底线,没必要对其大书特书。 兢兢业业地认真履职,不进行违法乱纪活动,是不需要任何承诺的。无论有没有这种“承诺”,只要触动了纪律的底线,自有党纪国法去惩治。所以,这样的承诺实质,是没有任何意义的画蛇添足。宿州市领导们郑重庄严地做这种无意义的事,作秀的意义恐怕更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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