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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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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曙明
今年的供暖如期而至,但看了晚报16日《最低温18℃离我们还有多远》的报道,还是颇感有话要说。 济南市现行的供暖条例是1993年颁布实施的,1998年修改时明确了16℃的最低室温标准,此后的2004年、2008年两次修订时,都没有对16℃这个供暖最低室温标准再做提高。 按照健康专家的说法,当人体着衣适宜、保暖量充分且处于安静状态下,室温20℃较为舒适,18℃无冷感,15℃则是产生明显冷感的界限。如此说来,室温16℃的确低了些。 时下《山东省供热条例》正在听证过程中,从透露的内容看,《条例》明确了供暖室温不低于18℃的标准。横向做个比较:北京、天津等城市,几年前就已经把供暖最低室温标准提高至18℃,我们同省的青岛也是如此。对此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青岛能先于省《条例》,济南就不行? 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也在不断提高,相应提高室温标准的要求并不为过。再则,与以往相比,节能保温材料的广泛应用,使得采暖效果得以提升,为提高室温标准创造了条件。 提到供暖最低室温18℃,济南供热企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要使供暖室温升1℃,采暖季每平方米就要多烧1千克煤,一个采暖季下来,热企要多支出1.35亿元。企业考虑成本无可厚非。而说到成本,也可联想到前段时间有人对煤价降了采暖费不降的质疑。收入和支出如果没有后期的公开,单方面强调成本的增加,不仅不能增加大家对提高供暖最低标准影响的直观感受,反而会给人以疑惑的空间。 据供热部门介绍,虽然济南目前执行的最低温是16℃,但对济南大部分小区来讲,只要不遇恶劣天气,室温一般都能保证在18℃以上。同时业内人士认为,在室温不低于18℃的规定出台后,有关部门最好能将规定进行细化,使其更有可执行性。可见,目前挡住济南供暖最低室温标准提升的,也不只是热企提到的成本问题,还有标准具体执行后可能面临的问题,比如热流失大的老小区怎么保证供热室温不低于18度。对于一项惠民的好政策,考虑问题的全面性和执行的可操作性非常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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