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大产品功效,巨野一药店发布虚假广告被查 |
“神药”原来是“神忽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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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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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巨野11月21日讯(记者 邢孟 通讯员 张允盛) 巨野一药店为了推销药品,不惜夸大药品疗效,忽悠消费者购买。近日,巨野县工商局商标广告科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在巨野县城区查获了这一擅自发布虚假广告的药店。 “治一个好一个”、“救命只需三副药”,如此神奇的药品疗效让饱受病痛折磨的消费者不能不心动,但不少消费者购买后却发现,其药品并没有广告商宣称的那么神奇,自己被商家忽悠了。近日,巨野县工商局商标广告科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后,在巨野县城区查获这一擅自发布虚假广告的药店。 经工作人员查实:该药店自今年2月份起,在未经广告审查的情况下,擅自在各类媒体擅自发布某药品广告。为了刺激、吸引更多的患者关注和购买此药,商家不顾《广告法》的明文规定,故意夸大产品功效,以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利用患者现身说法宣传其药品的治疗作用,以此达到吸引消费者眼球,推销药品的目的,严重误导和欺骗了消费者。工商部门依据《广告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除责令其立即停止发布药品广告外,还对其进行了严厉的经济处罚。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广告法》第十四条明文规定:不得在药品广告中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不得擅自发布未经审批的处方药品广告,夸大药品适用范围和疗效;以及不得在广告中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等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在看到或听到药品广告宣传时,还要冷静一下,多个心眼,要先看看这产品是不是“国药准字”号的,有没有标明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否则,一不小心可能被误导用药,延误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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