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后,流动人口办理生育证明将有望不再奔波于工作地和户籍所在地之间,办理各种繁杂手续。 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人口健康信息化的建设原则、总体框架、重点任务以及重点工程。 国家卫计委表示,将建立完善国家和省级全员人口数据中心,推进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管理,基本实现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信息的快速查询和异地办证。建立出生人口登记和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系统,开展出生人口信息监测,推进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 《指导意见》提出,至“十二五”末,基本实现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的信息网络安全互联;以区域为重点完成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建设,实现试点地区互联互通。 同时,探索开展以家庭为主体的信息管理,加强计划生育家庭利益导向、应对人口老龄化等政策制定实施;加强人口政策辅助决策支撑体系,加强对人口总量、素质、结构、动态分布、家庭发展能力、人口城镇化等关系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动态监测、分析评价和科学预测,为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提供信息支持和科学依据。 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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