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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21万元海参,卖了8900元 |
| 小偷被刑拘,收赃者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也被刑拘 | |
- 2013年12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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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3日4时许,刘某得手后背着3袋装满海参的包裹逃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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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震 通讯员 柳林辉 12月9日夜,收赃的烟台业主宫某被押解回威海,随他被追缴回来的还有30余斤海参。 今年11月3日,小偷刘某在市区一海珍品店内盗走价值21万余元、约50斤干海参,逃到烟台销赃给宫某,仅卖得8900元。 蒙面贼破窗扫货 卷走3袋子海参 11月3日凌晨,统一路南段的一家海珍品店被盗,丢失干海参50多斤、价值21万余元。店内监控显示,凌晨3时许,一戴手套、口罩、眼镜、帽子的男子剪断窗户防盗网,破窗入室,横扫店内近半小时,卷走货架、冰柜内的各类海参制品,装了3个大编织袋,又从窗户逃离。 公安环翠分局刑警大队民警调阅周边监控,发现小偷经统一路、东城路,进入栖霞街。另一段监控显示,小偷挎着一个大袋子,两腋夹着一个大袋子,走进栖霞街后不见了踪影。 在栖霞街,散布着多家小旅馆,这些旅馆很少对住宿者进行登记。民警走访栖霞街,最终,一小旅馆的经营者辨认出,这个小偷曾在他的旅馆内住了28天,登记所用名为“李达”,但“李达”已于11月3日当天不辞而别。 民警立即查勘“李达”住过的房间,提取到“李达”的毛发、作案时所穿的布鞋。 小偷遇上黑心贩 21万元海参卖了8900元 通过技术分析,警方掌握了“李达”的DNA,再经比对,确认“李达”曾涉及2010年9月烟台的一起盗窃案,他的真实身份为河北邢台的刘某。环翠警方立即对刘某展开网上追逃,11月21日,刘某乘火车到天津时,被天津警方抓获。 刘某被押回威海,很快就交代了盗窃海参的事实。那批价值21万元的海参,已被他在烟台火车站附近卖给了一个回收礼品的人,仅得赃款8900元。刘某没有收赃者的姓名、联系方式,民警在烟台火车站附近展开地毯式排查。12月9日,在一家超市,警方发现了尚未出售的30余斤被盗海参。这个超市的经营者宫某称,收购时他就猜到这些海参来路不正,没称重,他估计“有20多斤”,付款8900元。 刘某涉嫌盗窃罪被刑拘,宫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也被刑拘。 他说自己是痴心汉 看起来不像 9日上午,记者在威海市看守所看到了刘某。 刘某痛哭流涕,称他盗窃就是为了给妻子看病。刘某说自己2011年结婚,婚后发现妻子有精神疾病,陆续花了近10万元治病。为筹集医药费,他决定偷“值钱的东西”。听闻威海有很多海参店后,10月7日,刘某来到威海,反复踩点20多天,最终出手。 尽管刘某的经历听起来很感人,但他的话与事实不符。刘某称,近两年他一直守护在妻子身边,很少外出。而警方查实,从2011年7月以来,仅刘某在各地登记住宿就高达76次,到过烟台、德州、泰安、济南、聊城、威海等地,处于“流窜”状态;刘某的手头也很松,今年4月以来,他在各地网吧登记105次,同样涉及烟台、济南、威海等地。 办案民警介绍,刘某有多次盗窃前科,且曾因盗窃在秦皇岛被判刑两年十个月。目前,本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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