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2日讯(记者 于鹏飞) 12日记者获悉,莱芜市2013年度法律职业资格现场申请时间已经确定,具体时间为本月16日至20日。 据了解,申请者应提交的材料为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2份A4纸型复印件,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2份A4纸型复印件。值得注意的是,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目前正在办理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毕业学历证书的申请人,请抓紧办理,按时提交毕业学历证书。不能按照规定时间提交学历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若申请者毕业证、身份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不一致的,由造成错误的学校或公安机关出具证明,说明情况。另外,申请者还需提供网报同底板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5张,还要携带好准考证,以便填表。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现场申请地点在莱芜市司法局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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