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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锁车竟贴警徽“壮胆” |
男子酒后驾驶无牌车被记26分,罚款1300元 | |
- 2013年12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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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贴有三个警徽的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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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宁12月18日(记者 张林 通讯员 蒋德军 黄欣欣) 17日,邹城交警大队查获一辆未悬挂号牌的面包车,该车上不仅贴着“开锁”字样,还贴着三个警徽。而未带驾驶证的驾驶员孔某,还喝了隔夜酒,涉嫌酒后驾车。最终,孔某被罚款1300元,驾驶证记26分。 12月17时上午,邹城市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警,在岗山路设卡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一辆银灰色面包车行驶到新田小区门口停下了,既不前行也没有驶入小区。仔细观察后发现,该车车没有悬挂号牌,民警随即上前将该车控制。 民警还发现该面包车上贴着“开锁”字样,更让人惊讶的是,在车头及两侧贴了三个警徽。据驾驶人孔某交代,他从事开锁行业,贴警徽只是为了表示自己已经在公安局备案。随后,民警要求查看孔某驾驶证,但他把证件忘在了家中,并未随身携带。 当民警问及孔某为什么没有悬挂号牌时,孔某称号牌在一个月前丢失了。在民警询问其为何不去补办号牌时,孔某露出一脸诧异的表情:“还可以补办?去哪补办啊?”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吹气检测,令民警吃惊的是孔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竟然高达5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孔某称自己并没有饮酒,只是前日晚上和朋友小聚时喝了约半斤白酒。 目前,孔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被处以罚款1300元,驾驶证记26分的处罚。“驾驶证记26分,要重新参加科目一、科目二的考试,才能取得驾驶资格。”办案民警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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