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12月18日讯(记者 岳茵茵 通讯员 汪恒俊) 两年前丢失的电动车,两年后失而复得,市民李先生喜出望外。近日,李先生逛街时,竟发现了两年前丢失的电动车,于是赶紧报警。 15日中午,李先生在太东南门一商店门口看到一辆很眼熟的红色电动车,仔细看了半天,确定是自己两年前丢失的,立即报了警。李先生说,电动车是2011年1月份以旧换新,花1580元购买的,9月份就丢了。报警后他赶紧让家人送来购买发票,证实这辆电动车就是自己的。 几分钟后,李先生家人把购车手续送来了。民警对电机号核实后,确认该车为李先生丢失车辆,随即将骑车人叫回派出所审讯。 该女士称,她是在二手市场花了70元钱买的,当时只是图便宜没多问就买了。最终,该女士因购买赃物被民警依法处理,电动车归还给了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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