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5日讯(记者 李超) 为进一步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管理,保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为2014年“贺年会”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淄博市旅游局决定于2014年“贺年会”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活动。 市旅游主管部门将坚决打击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通过旅游购物活动或者自费项目获取回扣、向旅游者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强制安排另行付费的自费项目等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和不与游客签订规范性旅游合同、违规转拼团、擅自改变行程、甩团弃团等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和取缔旅行社无证照非法经营和超范围经营旅游业务的违法行为。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旅行社分支机构的管理,杜绝分支机构无注册、未登记备案等违法现象的发生。 重点查处A级景区(点)擅自提高门票价格或另行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以及场内摊贩尾随兜售、强买强卖、敲诈旅游者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的监督检查和打击力度,整顿旅游市场商品经营秩序。坚决查处以“算命测相”“烧香拜佛”等为诱饵骗取游客钱财等行为。 加强对导游市场秩序的管理,坚决打击各类无证导游行为,禁止黑导游私自带团和旅行社聘用无证导游员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导游为谋私利而不严格履行旅游合同约定而损害游客利益的各类违规操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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