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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01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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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至东明等9段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届满,但此次批复均将在期满15年的基础上同意暂时延长收费期限1年,并指出待国家整体调整政策明确后按国家政策执行。收费到期后再度延时,出于怎样的考虑?记者采访了相关业内人士。
本报记者 宋磊 停止收费 易致路网拥堵 我省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交通人士称,有些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到期后仍不免费,有时候需要考虑路网的整体协调,拿济南到青岛的高速公路来说,有南北两条,北线运行多年,如果济青北线到年限立即停止收费,那么新建的济青南线谁还走?自然更谈不上收回成本。 该人士还称,高速公路免费后,极有可能造成局部的拥堵。他举例说,2011年7月,北京首都机场高速公路进京方向全面停止收费,结果导致高速路越来越拥堵,最终变成了龟速路,甚至有人呼吁,再次恢复收费。 维护费每年近千亿,财政难以负担 相关人士告诉记者,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届满后,还要面临高昂的养护费用。山东省交通厅曾经做过测算,我省每年需要拿出近千亿元进行高速公路的建设与维护,如果高速公路停止收费,这个压力单靠政府目前财力根本就达不到。 据了解,高速公路建设成本已由济青北线建设时的每公里1100多万元,上升到目前的每公里6000多万元,相当百元大钞铺满整条高速公路。此外,高速公路每公里每年的养护费用相当不菲。 “高速公路使用到一定年限,维修的费用都快赶上当初建设的费用了。”该人士表示,即便高速公路原有的收费年限到期,仍然需要运营主体来维护高速公路的日常工作,比如日常的打扫、养护、维修及路政救援。高速公路面临着这样的现状,原收费年限到期后,仍然需要靠延期收费来维护它的运营。
政府还贷公路,收费只能用于还贷、养护 有关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目前高速公路通行费里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回收当初建设高速公路的资金,如果是还贷性高速公路,就是还贷的费用;其次是按照一定比例抽出来用以养护、维修公路的维护费用;最后就是包括人工在内的运营成本。 根据相关规定,政府还贷公路收取的通行费只能用于偿还贷款、公路养护和相关机构的正常开支等,不允许挪作他用,而且贷款一旦还清应立即停止收费。 不过,在2013年交通运输部组织起草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里提出,对于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标准,应当根据贷款、有偿集资款总额、融资成本、偿还债务的期限、当地物价指数、收费年限以及交通流量等因素计算确定。 有业内人士曾指出,《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今后“收费还贷”的提法或将被废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收费期限届满必须终止收费”的规定也将重新修订。届时,现有15年的收费年限将被拉长,但价格可能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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