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是不会主动再选聘物业的,只能靠业主自己。”两年多来,因为前物业的服务不到位,小区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不少热心业主希望小区能够尽快选聘出新物业来接管小区,而有资格选聘新物业的只有小区业主委员会。 2011年5月,小区物业协助部分热心业主自发组织起业委会筹备组,但因条件和程序等原因,成立业委会一事搁浅。但热心业主并没有放弃通过成立业委会选聘新物业的方式来破解物管迷局,2012年7月1日,小区又一次筹备成立业委会,但因“条件不具备”,成立业委会又一次搁浅。自此,业主们寄希望成立业委会来选聘新物业的路子宣告失败,小区的物管迷局依旧待解。 然而,业主与旧物业之间的矛盾却在一天天的加剧,居委会经常接到业主反映物业不作为的投诉。据了解,还有的业主将投诉电话打到政府部门。 成立不了业委会,选聘新物业一事迟迟难成,业主们对前物业可谓“爱恨交加”,既不满意其服务质量,又不希望其在新物业到来前离开。为此,有的业主干脆将房屋出租出去,“眼不见,心不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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