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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01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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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日照街道的王先生2011年经朋友介绍,到日照一小区做建筑工作。“我对日照鸿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熟悉,刚开始不想干,但朋友一直劝我,说工资发的很及时。”王先生告诉记者,打消疑虑后,他找了12个工友,一起去工地。“他们说干完后先给90%的工资,过年时再给剩下的。”王先生说,干完活,公司欠4万多工资,每次去讨要工资,公司都是一拖再拖。期间他也找人社局帮忙要过,但也是无果而终。最后,王先生把公司告上了法院。 经法院调解,公司一共给了他们3万多。“我今年52岁了,还得在工地上干体力活,自己也不会什么高级技术,只能干这个养家糊口。现在公司还欠8000多元钱。”王先生说。 “我们公司被住建委注销了,欠的钱早就还清了,谁胡说八道说我们欠钱的?”当记者拨通中院公布的欠款320万元的日照鸿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电话时,他这样说。 “这个单位是资不抵债,能拍卖的东西我们都拍卖完了,并将拍卖所得发放给了申请执行人。”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 据了解,近年来,虽然执行环境有了很大改善,但当事人故意逃避执行的现象仍然存在,规避执行的手段愈发多样,“人难找,财产难寻”成为制约执行工作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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