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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01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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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被执行人是‘皮包公司’,没有固定资产,有的多年未参加工商年检,其企业资格并未灭失,也未破产,但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周涛介绍,法院可以依职权查找被执行人的有关财产,但有些被执行人没有这些财产,加之申请执行人缺少抵御风险的意识,不能在起诉前或诉讼中及时保全对方的财产,执行中又不能够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造成了这类被执行人的案件执行起来困难。 “执行难主要集中在银行借贷领域,有的公司没有财产,有的有财产不足以清偿。”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王婷说,比如100万的执行标的额,去拍卖时,只是兑现了六七十万,剩余的欠款执行起来就比较困难。“我们只执行本人名下的财产,有的单位在诉讼过程中,就重新开了账户,将名下的财产转移出去了。”王婷介绍。 据了解,一些老赖为规避执行东躲西藏玩失踪,致使法院无法查明下落。对此日照市加大对规避执行、暴力抗法者的打击力度,2013年,全市共拘留322人,罚款79人次243万,追究刑事责任1人,限制出境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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