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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部分区域禁行三轮摩托 |
2月15日起执行,较上次区域有所扩大 | |
- 2014年01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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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23日讯(记者 徐艳 通讯员 聂冬梅) 1月23日,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日照市政府日前下发了《关于扩大市区三轮摩托车、电动三(四)轮车禁行区域的通告》,市政府决定,自2014年2月15日起,禁行道路在原有三轮摩托车、电动三(四)轮车禁行区域的基础上,增加烟台路(含)以东,山海路(不含)以南,青岛路(含)以西,山东路(含)以北为禁行区域。 记者了解到,原有禁行区域为临沂路(含)以东、青岛路(含)以西,迎宾路(含)和海曲东路(含)连线以北,山东路(含)以南区域内道路及海曲东路(青岛路至万平口段)、东营路(青岛路至碧海路段)、绿舟路、碧海路(万平口至山海路段)、太公一路、太公二路。 交通运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安交警等部门要继续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市区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实行联合执法,依法查处三轮摩托车、电动三(四)轮车非法营运、闯禁区、闯红灯、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 禁行时间依旧为每天6:00至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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