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0日讯 (记者 于鹏飞 通讯员 许敬涛) 记者19日从莱芜市交警支队获悉,10日,蒙阴县人刘某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在莱芜市钢城区永兴路高速路路口与一辆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人董某某死亡。目前,刘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2月10日17时52分,蒙阴县刘某电话报案称,在莱芜市钢城区永兴路高速路路口,一辆货车与摩托车发生事故,摩托车驾驶人受伤严重。接警后,莱芜市交警支队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迅速出警。经调查,当日17时30分许,蒙阴县人刘某酒后驾驶鲁Q057**号、鲁QZE**挂号半挂货车沿钢城区永兴路由北向南行驶,行至九龙西大街路口躲避对行左转弯的车辆时,将前方顺行的新泰市人董某某驾驶的鲁J7N8**号二轮摩托车撞倒,造成董某某受伤,车辆受损。董某某经莱钢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交警二大队认定:刘某酒后驾车、驾车采取措施不当,违反了相关法律,应依法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现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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