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一号提案聚焦科研创新,建议改进科技资源配置方式 |
高校科研人员可去企业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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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03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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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日,北京梅地亚新闻中心提供了几十种时事报刊、专业杂志、学术书籍等供记者翻阅。 本报特派记者 王媛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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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3月2日讯(特派记者 孟敏 李钢) 2日,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一号提案正式出炉,提案聚焦发挥市场配置科技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让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建议高校院所研究人员可在科技企业“淘金”。 从52.89亿元到5600.1亿元,我国财政科技投入35年间增长100多倍,但仍面临“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同时,“有形之手”常常越过“无形之手”去指定产业技术路线和发展方向。为此,一号提案建议,以绩效为导向,建立健全针对不同创新活动的分类评价机制,改进科技资源配置方式。 对于产业技术创新,应采取市场评价的办法,以普惠性政策调动企业和社会的创新积极性。如弱化甚至取消科技进步奖,以减少政府的不当干预。总结科技银行试点示范经验,加快推广混合所有制的科技银行发展。进一步细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发挥政府采购对创新的激励作用。 支持大批小微科技企业和新型研发组织进入应用研发的各个环节,做优做强科技服务业。推进技术市场建设,明确产权关系,促进产权交易。尽快推广知识产权法院,大力发展知识产权经营企业,提高知识产权特别是公知公用知识产权的利用率。 对基础性、战略性、公共性和前沿性的科技项目和平台建设,应由政府直接投入,但要加强统筹,避免重复低效立项,而具体实施可交由第三方负责。可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模式,针对重大工程技术、重大专项、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等组建若干专项基金委员会,负责相应项目的实施。有些公共平台可以交给企业实施。 释放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不要搞很多人才项目给人才“贴标签”,要让真正有创新能力、有创新意识的青年人才通过竞争脱颖而出,逐步形成公平公正的人才选拔、使用、晋升和利益分配机制。实施一些特殊的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的政策,如科技人员依靠财政资助项目的成果进行创业,知识产权可完全归创业者个人;高校院所研究人员可在科技企业兼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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