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3月2日讯(见习记者 胡阳 通讯员 张建美) 2月27日,泰山区民政局召开2014年城乡低保摸底核查专题部署会,将对泰山区城乡低保进行摸底核查,工作自3月份开始,核查工作历时3个月。 泰山区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自3月1日起,对全区城乡低保情况摸底核查,历时3个月,主要是将符合城乡条件的困难人群及时纳入低保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对象坚决予以清退,重点是低保对象中有人员领取退休金、人员去世、子女毕业后新就业等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城乡低保对象,对拥有汽车、注册公司、多套房产等大额家庭财产骗取低保的坚决清退;对农村年人均收入低于2800元的家庭集中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对建立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在各街道(镇)普遍建立低保工作人员与村(居)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待遇关联备案登记,随时掌握低保对象的家庭情况,一旦不符合低保条件,坚决予以清退。 据了解,按照相关规定,城区月人均收入低于420元、农村年人均收入低于2400元的贫困家庭,可到社区(村)提出办理低保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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