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收费新标准执行,政府定价车站停车收费2元/小时 |
泰山站停车费咋还是“老”三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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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03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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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物价局针对景区、车站、公共、事故四类停车场收费出台的新的政府定价标准3月1日起实施,并明确规定各类停车场停车15分钟之内不准收费,2日,记者走访泰城调查了解新标准执行情况。
15分钟内不收费 多数停车场已执行 2日下午,在山东农业大学,记者观察十几分钟,外出的车辆七八辆,但是都没交钱。值班室电脑上也显示,半小时之内的车辆均免费通行,只有超过半小时了,才按照每小时2元收费。 山东农业大学公安处处长刘选伟说,因为学校到3日才正式开学,加上放假等原因,上周五才接到物价部门的新标准,还没有制作新收费标准的一览表,但现在已经按照新标准收费了,并且比标准更加宽松。“我们半小时内不收费,超过半小时后,每小时收费2元,一天上限20元。”刘选伟说,此外对接送学生的家长车辆“能不收就不收,能少收就少收”,对外来考生一律不收费。 “学校实行停车收费制度,不以盈利为目的,一天仅仅收几百元。停车收费主要是为了管控社会车辆,例如来采风的、打球的等,保证良好的校园秩序。”刘选伟说,会安排人制作新的价格一览表。 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门口,一块崭新的大牌子非常显眼,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内容上,已经变成了物价局制定的统一标准。施行小车白天每小时2元,夜间每小时1元,摩托车和电动车等,2元/次,自行车1元/次。 岗亭里的工作人员刘先生说,自从物价局下文后,领导安排做了新的牌子,因为3月1日和2日正好是周六、周日,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的新停车收费标准将从3月3日起正式实施。 刘先生说,停车场收费将严格按照物价局要求,停车不足15分钟不收费,超过15分钟不足一小时按1小时收费,最后一个计费时段内停车时间不足15分钟,该时段不计费。 政府定价2元/小时 泰山站还在收3元 2日记者走访了天外村、红门等三处景区停车场,发现停车场都已经按照物价部门要求,设置了新的收费公示牌。 “我们严格按照物价局规定,新的标准从3月1日开始实施。”天外村停车场工作人员介绍。红门生态停车场工作人员称虽然实施了新标准,但是有的游客嫌全天停车价格太贵,全天停放价格还是按照小型车非节假日30元每天。 2日下午4点多,记者来到泰山站外的停车场,场地较空,但是外面却堆满了接送乘客的车辆。收费岗亭上,是一块蓝色的牌子,写着:小型车1小时之内收费3元,夜间5元,超过1小时每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照1小时算,和新的政府定价标准不符。 岗亭里老年男子说,现在已经按照新的标准收费了。但是记者追问新标准是什么时,男子却回答不出,最终承认还在按照原来的收费标准收费。男子说,“现在标准都出来了,我们这里早晚也会执行,只是需要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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