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工商部门了解到,随着参加电视购物的人越来越多,因为电视购物导致的消费纠纷也越来越多,整个市场一直存在维权难、监管难的现状。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电视购物维权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一个是缺乏购物凭证。通过电视购物买到的商品,很多商家并不提供发票、收据、“三包”证明等凭证,一旦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维权难度很大。 消费地域分散也成为消费者维权难的一大障碍。由于电视购物大多是异地交易,一些消费者发现问题投诉时,根本找不到卖家。电视购物的商家是不固定的,不需要像现实中的商家一样进行工商登记,大多电视购物的运营商也不要求提供负责人的真实姓名,所以消协等部门很难受理主体不明的纠纷。 维权成本过高,致使不少被侵权的消费者最后只能忍气吞声。许多电视购物,特别是异地消费,为了几百元或者几千元的物品,消费者耗费不起人力、物力、财力,只有选择放弃维权。工商部门提醒市民,选择电视购物一定要谨慎小心。 本报记者 李静 通讯员 姜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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