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女士向记者提供了当时订购刀具的电话和给她打电话的座机号码,记者多次拨打商家电话,接通后,其中一部电话语音提示“对不起,您要的电话忙”,其他两部均无人接听。 随后,记者咨询了工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商家销售的商品并没有达到广告中宣传的效果,材质也并非宣传中的材质,就有可能涉及虚假广告宣传,消费者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华女士的情况涉及到了异地维权。销售商品的商家并不在烟台本地,而烟台工商部门只能管辖本地的企业,无权管辖其他城市的企业,所以华女士可以到商家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投诉。 本报记者 李静 通讯员 姜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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