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开展“法律温暖家庭幸福”活动 |
妇女节快到了,温暖送眼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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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03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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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菏泽3月4日讯(记者 张建丽) 3日上午,菏泽市、牡丹区妇联、市司法局在牡丹区何楼办事处集贸市场联合开展“法律温暖 家庭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为第十五个“三八妇女维权周”拉开了序幕。 据了解,为强化妇女维权服务,工作人员将法制宣传与维权服务送到基层、送到农村妇女身边。活动采取设置咨询台、悬挂横幅标语、走村入户等方式,组织妇女维权法律服务团、何楼卫生院医疗服务队、巾帼维权志愿者、市巾帼家政工作人员四十余人,面对面地为广大妇女群众宣传妇女权益、劳动保护、妇女健康知识等广大妇女群众密切相关的内容。 向过往群众发放《妇女权益保障法手册》、12338妇女维权热线服务联系卡等宣传资料;何楼卫生院的专家们为到场的广大妇女群众免费进行查体、义诊,耐心地为群众解疑释惑;市巾帼家政工作人员为求职妇女“送岗位”受到了广大妇女的关注,现场填写求职登记表100余人。 □记者观察: 咨询离婚,外出打工者居多 菏泽市妇女维权法律服务团的成员、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素兰告诉记者,在她接到的咨询中,除了保险方面,离婚相关事宜较多,其中又以外出打工者家庭居多。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造成打工者离婚的原因无外乎因寂寞出现第三者和双方父母过多介入两种原因。 “这些咨询者的年龄大多20来岁,他们的孩子基本上没有超过两岁。”王素兰说,一些年轻夫妻的家庭迫于生活压力,长年外出打工。如果夫妻两人同在一地打工,感情还好说。如果不在一个地方,聚少离多,孤独寂寞再加上外界的一些诱惑,容易出现第三者。“经常出现这种情况,夫妻两人虽开始在一起打工,后来女方怀孕回家生孩子、照顾小孩,最终仍然还是长期两地分居。”王素兰告诉记者,有的男方不往家里寄生活费,也是导致留守女方不满和怀疑的导火索。 除此之外,长期分居的两口子,感情出现动摇,等到春节假期重逢的时刻,更容易因为一些家庭琐事发生冲突,以至于在大年三十和初一想要离婚。 记者了解到,一般在外打工的男方如果有了外遇,不会想要离婚,更喜欢隐瞒着。而有了外遇的女方,心思就会全在第三者身上,一般会强烈要求离婚。 另外,王素兰告诉记者,现在的独生子女越来越多,没有外遇等原则性问题的话,离婚的最大原因则是双方父母的搀和。他们介入到小夫妻的矛盾中,偏袒自己的子女,和容易导致小夫妻间的矛盾加大,直至走向离婚。所以提醒一下为人父母者,应以大局为重,多为孩子的家庭和睦考虑,尽量让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 本报记者 张建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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