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钟建军 通讯员 姜波) 4日下午1点多,市交警四大队民警在莱山区恒源路与三垒路交叉路口执勤时,将一辆摩托三轮车拦停了。“三轮摩托车车驾驶员满脸通红,可能喝酒了。”民警说。 三轮车驾驶员杨某告诉民警,上午出去干活,中午吃饭时感觉特别累,便喝了三两白酒解解乏,他骑着三轮车想去加油站加油,没想到被交警查到了。 杨某经过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测试,酒精含量达到141mg/100ml,已经属于醉酒后驾车。随后,交警将杨某带到医院进行了血液抽检。后经刑事科学技术检测,杨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15.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据交警介绍,驾驶员杨某属于醉驾,驾驶证不仅被吊销,还因为涉嫌危险驾驶被拘留。4日下午6点多,杨某被送进了烟台市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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