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3月9日讯(记者 张冬梅 通讯员 高训蒙 马士兴) 6日,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强化矿山资源储量年报在矿产资源管理中的地位,督促矿山企业做好矿山资源储量年报工作,为矿山资源储量登记统计、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和矿业权评估等提供基础依据,近期滕州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境内24家矿山企业编制2013年度储量年报。 据了解,矿山企业编制资源储量年度报告是掌握矿山地质条件和储量变化情况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依法监督矿山企业开展矿山资源储量动态管理,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矿产开发全程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对于促进矿山企业珍惜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推进国土资源管理职能全面到位,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记者了解到,为规范年报编制工作,滕州市国土局召集境内所有矿山企业的负责人和有关技术人员召开了2013年度储量年报编制工作会议,对年报编制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为提高年报编制的效率和质量,要求所有矿山企业要聘请具有固体矿产资源勘查资质的单位编制本矿山储量年报。凡是不进行编制或不按照要求编制储量年报的,年检不予通过,不再出具矿山保有资源储量证明和办理延续、变更等登记。 截至目前,滕州市境内24家矿山企业已全部完成年报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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