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0日讯(记者 刘蒙蒙 李晓东 实习生 刘晓)10日,记者从昌乐县城管执法局获悉,日前,10名规范摊点小贩及规范门店等从城管手中接到了奖状。 10日下午,记者来到恒安街南苑小区门口,熟食摊摊主左瑞荣正在小摊前面忙着,一块“十佳摊点”的奖状挂在小摊车上。左瑞荣就是在此次评选活动中得奖的商贩之一,她告诉记者,她的小摊点主要是卖熟食,一直在南苑小区门前经营,已经有八年之久了。“十佳摊点”的牌子挂上之后,不少顾客来了之后纷纷问她,“从城管手中接到了奖状,含金量很大。”左瑞荣说,这也要求她更加规范经营。 昌乐县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大队长唐国顺说,此次给摊点小贩发奖状是城管执法的一次创新。“这样,小摊小贩对城管执法单位不再那么抵触了,自觉性也提高了。”唐国顺说,以前城管的管理模式也是没收不法摊点的工具等,但是这样容易激化矛盾,现在的管理方法是用疏导的方式,引导摊贩规范摆摊,对于好的就应该奖励,让摊贩们自觉经营。同时也起到带头作用,让其他摊贩也能自觉规范摆摊。 从2013年5月份开始,昌乐县文明办、县城管执法局联合开展规范经营十佳门店、规范经营十佳摊点、规范经营十佳广告公司、参与城市管理十佳企业、十佳城管执法队员“五个十佳”活动。其中,“规范经营十佳门店”要求各类证照齐全,“五包”执行到位,服务优质高效,门店整洁干净,无安全生产事故等,“规范经营十佳摊点”要求摊点小贩环境卫生整洁、外观形象良好、爱护公共设施等。评选活动通过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网络和报纸公开投票,组委会考核研究打分确定等方式进行,最终确定了获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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