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0日讯(记者 李涛 通讯员 肖宝芹 李国辉)近日,昌邑市编办下发通知,自今年开始取消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实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制度。 年检取消后事业单位只需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通过省事业单位监管信息系统提交年度报告书、法人证书、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等,不再报送纸质材料。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不再对年度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进行集中审查,只在网上进行审查。与往年年检相比,简化了程序,减少了环节,提高了效率。 对此,昌邑市编办积极向各事业单位宣传政策法规,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掌握新系统换发新证书、提交年度报告、变更、注销等事项的操作方法,确保工作按时高质完成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取消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完善监管机制的精神,确保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取消后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有序衔接,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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