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0日讯(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姜浩) 近日,齐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县的煤气经营网点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掺假的煤气经营业户进行限期整顿。 2月22日,齐河县检察院依法受理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批捕的赵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赵某2006年起经营煤气站。2011年1月份,他发现煤气卖不动了,经打听得知有的煤气站都掺了二甲醚,煤气价格也比自己的便宜。他通过乐陵的张某和牛某购买二甲醚,运回后自己掺到石油液化气里对外出售。二甲醚对橡胶密封圈和钢瓶有腐蚀作用,会引起漏气和降低钢瓶寿命,容易造成泄漏事故。 齐河县检察院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该县较大规模的5家燃气经营企业下属气站开展监督抽查,对发现瓶装煤气中擅自添加二甲醚的3家经营业户进行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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